债券名称 | 2020年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债券简称 | 20咸宁债 |
债券品种 | 企业债 |
债券面值(元) | 100.00 |
债券期限(年) | 5.00 |
票面利率(%) | 4.20 |
计息方式 | 固定利率 |
利率说明 |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国家发改委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调整的幅度为-300至300个基点(含本数),最终幅度以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中约定的调整幅度为准。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
付息方式 | 周期性付息 |
摘牌日 | 2025-11-12 |
发行价格 | 100.00 |
发行规模(亿元) | 2.90 |
发行日期 | 2020-11-12 |
上市日期 | 2020-11-24 |
上市场所 | -- |
信用等级 | AA |